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

马华也有恶法?

首先,感谢芊芊、求真以及众博客的指引,给我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式。以前我的思维方式非常感性的,而现在则更能理性、系统地思考问题。以下是求真先生最近的留言,我开了一个新贴回应,挂一漏万,不足之处,期盼善知识不吝指教。


求真:……我国的确需要全面改革。用私德来对付异己展示了马华的真正文化。


我看了挺蔡的和挺翁的博客其实都在做同样的事,都讲私德的东西,什么母亲、女人、金钱。


如果马华要继续留在马来西亚政坛,改革是必须的,转型为非种族性政党也是刻不容缓的,看到蔡锐明去到公正党还说华人、华人就知道马华与国阵带来的种族性毒害有多深。


难道马华甘做一世的种族政党的奴仆?


对不起,朱先生,有感而发。看到大家谈的是民主、人权就让我自然的想到要落实民主、人权、法治就必须有一个畅所欲言,不会因为批评政治而受害的言论与行动空间。这些空间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把国阵的白色恐怖打碎、不再迷信什么政治稳定的p话。我们要的是独立思考、与真正的民主空间。


问为什么西方国家的学术水平比我们高几千倍,因为他们的思想空间很大、言论肯定是自由而且受到保障而因此学术自由不会受到政治干预或说政治规范。



经过60年的种族主义体制运作,想要摆脱保守思维确然不容易。以我为例,加入马华三十多年,思想可谓已经定型,近年虽说注入不少新的观念,但不经意间仍会以种族角度思考问题。相信蔡锐明也是如此。


马华有多少党员愿意洗净“污染”?领导层所谓的多元种族路线变革,目前为止,也只是流于空谈,不见行动,反而在权力斗争中闹得沸沸扬扬。


在我内心深处,曾对翁总的多元种族路线变革寄予很大的希望,因为那是在种族政治框架里点燃一盏“民主灯火”;但翁总上任不到一年,我的希望开始模糊起来,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民主”在党内的位置上倒退了。


记得308后,林礼菲宣布加入公正党,当时还无胜唏嘘礼菲走得太快,为何不等翁老大上台,马华就能像凤凰浴火般重生。哈哈哈!如今想起来,真是太天真可爱了。


许是党内民主体制设计不合理,总会长权力没有受到强有力的制约,容易导致掌权者权力膨胀并滥用公权,形成专制或半专制党体。民主果实在合法的程序下被一群独裁倾向的权力人物窃取,并以道德为屏,藏匿强权在后,造成民主倒退了一百步。


说到言论自由,除了中央政府的各项恶法,马华也有样学样议决禁止党员对党及党领袖做出不公批评,总秘书更申明已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监督各马华博客的言论。


怎样才算是建设性或是不公的批评?也许对党领袖来说,听到爽的就是建设性;听到不爽的就是不公平?我想,大家都会赞成,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言论还没说出口,如何知道是不公抑或是建设性?难不成“言论自由”的内容应该由党领袖或是国家领袖来担任“裁判”?


当然,我所指的“言论自由”是言之成理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为了追求真理,不论任何课题,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诸于世,在阳光底下,经过思索、辩论,才有可能认识问题的本质——真理。

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

马华迟早一无所有

历史上任何一个缺乏领导信心的政权,在惶惑不安的心境下,一定会想方设法采取激烈手段整肃其心目中的异议份子。从这个观点,细看我们的“民族先锋”马华公会,最近党内派系斗争方兴未艾; 最新章节,千岁爷狠施一招“撩阴腿”,把CD蔡踢的人仰马翻。

千岁爷腿功了得,踢人出党理由堂而皇之,但其背后动机,路人甲乙丙丁皆见。这种假借党纪排除异己的手段,虽说可以整肃异己,用来保护卵翼,但与此同时,也无异火辣辣地掴了马华中央代表一人一巴掌。

过去每次党内发生纠纷,只要总会长一声令下,党员情绪都会为之收敛而噤声,可惜如今这一招数已不管用。从早一阵子发出的变相“禁口令”,千岁爷意图动用党纪“施暴”,原意是要制造白色恐布,整肃气氛,不意却带来极大反弹效果。此事说明,千岁爷向基层施加压力的威力今非昔比,党内整体政治氛围已经逆转,党员已经不惧怕“恶法”的威胁。

如今千岁爷一意孤行,把CD蔡踢出党外,显然不尊重党内中央代表的决定。一个不把“党意”放在眼里的总会长,打死老朽也不会相信千岁爷会把民意放在心上。

马华积弱不振多年,本当早日图谋自强,然却屡次三番手足相残,归根究底,不离争戴“乌纱帽”惹祸。但我们也不必太过悲观,要马华不乱,却也不难,挨至下届大选,选民唾弃一无所有,就是马华真正团结一致的时候。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生命非凡的意义

下面是朋友寄來的一则短片,故事主人翁展现了生命非凡的意义,同时也突出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命以及不断追求实现梦想的精神。


反观我们一些不愁吃,不愁穿,在父母亲阳光雨露照顾下茁壮地成长的孩子,困难来临的时候,总是感到慌乱、恐惧、犹豫,甚至逃避。但是对于一些残疾人来说,他们身体上尽管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残缺,但却有着一个共同点:就是坚忍不拔的意志、敢于挑战的精神。


短片只有短短几分钟,看过之后,让人心酸,发人深思让我们珍惜老天爷所赐的一切。


2009年8月16日星期日

大案不查,不贪的也学会贪

有大案要案不查,就不配当反贪污委员会调查组主任!


依据报道,为了避免被特定人士一再怪罪,反贪会调查组主任拿督苏克里发出指示,从即日起,反贪会將暂停对所有涉及政治人物的贪污和金钱政治案件的调查工作包括巴生港口自由区弊案。


怪罪反贪会的特定人士是谁?苏兄没有说明。但是不要紧,至少苏兄很坦白告诉了我们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原来目前的反贪污,不是没办法、没线索,而是有案不查!难怪我国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上当受骗!


就以最近国内所推动的许多大型计划,诸如登嘉楼四亿令吉体育馆计划、两亿令吉水晶回教堂计划、豪华“基宫”、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等计划,内里乾坤如何千变万化,令老百姓心中狐疑不已。


反贪会放著这么多大案不查,肯定会让涉贪者肆无忌惮。不查案,贪官都会抱有侥幸心理,不贪的也学会贪。因此,只有加大查案力度,才能给贪官们以震慑!


我不甚了解,目前我们的查案率、成功被控率有多高。但是反贪会放著大案不查,在这样大的“保护网”遮荫下,贪官们乾坤大挪移的功力只怕已激增数倍。


目前官员贪污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已经到了人民忍耐的极限。反贪会真有决心反腐败的唯一标准就是查案:一是查贪官,二是查为贪官打点门路的赃官。查出了贪官,反贪就有政绩。查得越多,政绩越大,人民越放心,越拥护。除此之外,任何反贪的花招都是做做样子,误国害民的作秀!

2009年8月15日星期六

以纸包火,越救越旺

1000万政治献金爆发后,“涉事”两位当事人隔空骂战,谁是谁非,一时难下断论。


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新闻还是让普通百姓感到兴奋,真相如何,最好都摊在阳光底下说清楚。


不意副首相灭火忙,要翁诗杰与张庆信两人停止“家丑外扬”,以免“政府和国阵的形象”受损,或许这意味著明争将转入暗斗。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意思是某些事情是隐瞒不了的,以纸包火,恐怕火势越救越旺。


追溯起来,如果张庆信所言属实,人民感到兴趣的是,他是以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的身份抑或是以KUALA DIMENSI 首席执行员的身份献捐巨款予翁诗杰?


如果张庆信是以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的身份献捐这笔巨款,100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试问,一名俱乐部主席怎么可能拿出这么一大笔钱?如果是以CEO 的身份献捐,恰恰恰!这样就很够力;翁诗杰是官,张庆信是商,一个商人为何要献捐这么一大笔政治献金?


内里乾坤,颇耐人寻味。事情演变至今,只怕已欲盖弥彰。如果张庆信说谎,翁诗杰又岂肯吃死猫!


从这起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丑事无论掩盖得如何巧妙,无论当事人如何以各种“格”保证,如何“嘴硬”,在资讯发达的信息社会,在无处不在的监督面前,想隐瞒真相对抗舆论,怕也就越来越难了,最终还不是纸包不住火,纷纷露出“原形”。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事件之所以能最终“现形”,就得利于充分监督。如果不是在资讯发达的今天,如果不是有那么多具有专业知识能力的网友盯着、如果不是林吉祥先生提出质疑并穷追不舍,这些丑事或许不会被发现或者不了了之。


这些,都显示了监督的强大威力和正面作用。国阵政府要赢取民心,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而不是“家丑不外扬”。须知应对复杂的情况,隐瞒真相的同时,将一再错过及时纠正错误的机会。

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

大马有史以来最低劣的小电影:《做手脚》

在这部戏里面
开始时
举剑充分表现出了一个大厨师应有的“演技”
不论是在眼神、表情,以至动作、行为方面
他都演的丝丝入扣,入木三分

可惜呀可惜
唯一的错漏就是操之过急
所做的豪华版咖喱料理
在色、香、味、形的整体表现上
令人作呕欲吐

碱水面没过过冷水
所以面里面全是碱水味

鱼丸也没有鱼味
但是为了掩饰
特别加上了咖喱汁
想把它做成咖喱鱼丸

但这么做太天真了
因为煮的时间不够
咖喱的味道只在表面上
完全没有进到里面去
放进汤里面鱼丸就被冲淡了

好好的一颗咖喱鱼丸
做得是既没有鱼味又没有咖喱味
失败!

萝卜没挑过
筋太多
失败!

猪皮煮得太烂
没咬头
失败!

猪血又烂稀稀的
一夹就散
失败中的失败!

最惨的就是大肠了
里面根本没洗干净
还有一坨屎!

你有没有搞错?

哎,有坨屎!
哎,有坨屎!
你看到了没有?
哎,有坨屎!

武吉公满,不妨走出国外

武吉公满山埃採金,风波沸沸扬扬;红泥山提炼稀土,震惊国际。无独有偶,22年前的红泥山埋毒事件,相较今日武吉公满山埃採金抗争,有著耐人寻味的共同特性。


如所周知,红泥山庆幸虎口余生,诉讼获得胜利;返观武吉公满,未来命运未卜,仍处胶着状态。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武吉公满或可向红泥山取经,以突围当前困境。


追溯历史,1987年,日本財团与大马朝圣基金局合资创立的財团,获准在霹雳州红泥山设厂提炼稀土,並徵用附近的地区作为辐射废料的埋放地点。


自获准设厂后,当地患病人数突然增加。争取权益期间,抗争工委会获得日本环保机构以及律师团的援手,甚至争取会见首相,陈述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以解决红泥山环境污染的问题……


1989年,日本环保代表组团访问红泥山居民后,决定施予援手。


19904月,1支反对环境污染的日本代表团莅临我国,提呈一份请愿书给当时的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要求大马政府关注红泥山新村环境污染的问题。


上述请愿书共获得5千名日本公众人士签名支持。该代表团一行人包括13名律师、医生、物理学家、新闻从业员、学生及一名美国纽约时报的记者等全是自费到来,同时捐献了28千令吉义款。


经过多年诉讼,整个过程,惊心动魄、艰苦卓绝。最终于90年代初,红泥山策略运筹成功,这家稀土提炼厂败诉而结束运作。


目前所知,武吉公满山埃採金作业,被美国的环境化学顾问评估“未达到国际安全標准”,加上“极可能在未来数十年造成附近水源的严重污染”,为了捍卫健康与安全的生活环境,在面对国内恶劣政治因素而陷入困境的武吉公满,不妨效法当年的红泥山,寻求国际环保机构和律师团的援助和支持。


~感谢中国报东海岸区经理李文辉先生提供珍贵资料!




2009年8月11日星期二

背叛自己族群的贱人

奴,指奴才。奴性思维,指在媚外心理的作意下,潜意识里存在着某种缺陷。

一个奴性十足的人,当潜伏在潜意识里的奴性思维发酵时,往往把精神层面的东西化为行动,歧视与丑化自身所属的族群,并把心仪对象的东西定义为优等来作美化诠释。

更不可思议,奴性心态严重的人,在心理上甚至仇恨自己的肤色。他们把心仪的对象作为效力的主子,把自己的族群当作敌人,并以心仪的族群比自己的族群优越为荣。

一般上,正常的人,在感情上认同自己的族群,对于自己族群的特色,总有一种喜悦、引以为傲的心理,对于自己族群的缺失,总有一种难过、感到羞惭的情绪;而奴性的人在感情上并不认同自己族群,对于自己族群的特色,总有一种难过、酸溜溜以及试图否定的情绪,对于自己族群的缺点,总有一种喜悦、舒畅、幸灾乐祸的心情。

基于这种因奴性思维激发出来的行为,他们总是歪曲、诋毁、诬蔑、丑化自己的族群;对于心仪对象的东西,往往进行超出事实的吹捧、美化。

讽刺的是,连外国人也欣赏自己族群的特色,奴性的人不但没有感到荣幸,反而还不断姿意攻击,这种被意识形態掩盖了是非的媚外心態,已经成为精神上背叛自己族群的贱人。

2009年8月9日星期日

民意不可调戏

近年

通过网络听取民意

已成为政府高官的一种新时尚

内政部在其网站上

提出4道有关存废《内安法令》的民意调查

全新形象让人“惊艳”不已


从这层意义上来看

网络的发展

不仅带来了正面的效应

同时也把民主政治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因为通过网络倾听人民的心声

政府可以借助民调完善体制


以前资讯科技不发达

民意调查费时耗力

网络的发展使得问题迎刃而解

但是

听取民意之后

有没有积极回应民间的呼声

抑或只是耍耍花招

调戏民意

是至为关键


民主是个好东西

民主的决定

离不开民意的收集

调戏民意

等于背离民主本义

肯定不是好东西


权威对民意进行调戏

这种看似聪明实则弱智的把戏

自然会让公众觉得很无趣

无趣的结果之一

就是沉默


鲁迅先生有一句话深入人心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走在公民意识越来越自觉的今天

选择做沉默的大多数

不再是任人摆布的木偶


当怒海再度咆哮

就是豪华邮轮沉没的时候

2009年8月8日星期六

联邦宪法没有“马来人特权”

作者/杨培根 Mar 29, 2007

(作者按:这是一篇纯粹从《宪法》角度谈论马来人特殊地位的文章。事因政治评论者金格(Kim Quek)2004年在一篇文章中,从《宪法》角度细述了马来特殊地位的來龙去脉。那是值得一读的文章,笔者撰写此文,目的是为了把那篇文章的基本內容介绍给读者分享。)

【培根说法/杨培根专栏】…….虽然我国已独立了近50年,但是,种族课题仍然继续垄断我国的政治舞台。学术界都已证明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早已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的固打;但是,争取所谓马来人权利,仍然是巫统统治阶层的主导思潮。

他们所发表的争取马来人权利的言论中,所使用的字眼有:马来人“特殊权利”,马来人“特权”或“马來人权利”。他们也经常煞有介事地引用《联邦宪法》条款,作为爭取实施特权的法律根据。

然而,在使用这些字眼的政客们,究竟有多少人曾经熟读《联邦宪法》,以查明究竟自己的权利,是哪些权利呢?

如果认真阅读《宪法》,或许会令你感到惊奇的是,你完全找不到你所熟悉的字眼,即:马来人“特殊权利”,马来人“特权”,或“马来人权利”等。

《宪法》只谈及“马來人特殊地位”

其实,《宪法》只采用“马来人特殊地位”这些字眼;这些字眼出现在《宪法》第153(1)条款和第153(2)条款中。这条款的小标题是:“保留服务业,执照等固打给马来人和沙巴和砂拉越土著”。

(注:原本《宪法》有“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等字眼,那是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才加入《宪法》的。当时,东马、新加坡和西马合并,组成马来西亚。为了方便起见,在本文中,引用《宪法》时,不再重复“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等字眼。)

任何人只要细读第153条款的话,就会发现,对马来人有利的条款所采用的字眼,颇为温和,完全不像政客所说的那样尖銳,牵涉层面也那么广。

其实,这条款除了规定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外,也写明必须保护非马來人的利益。如果把第153条款连同第8条款(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和第136条(平等对待政府公务员)这三个条款综合起來诠释,第153条款就不像政客那样地被诠释得过于离谱。

顾全马来人特殊地位的第153条款,为什么在实施时,会变成我国一切种族不平等现象的法律根源,因而臭名远扬呢?看来,错不在于《宪法》,而是政客歪曲或错误诠释的结果。

第153(1)条款的內容

第153(1)条款说:“元首有责任根据此条款的规定,维护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和其他族群的合法利益。”

因此,我们首先要理解的是:这条款不只是为了保护马来人的利益,同时,也必须保护非马来人的利益。

要注意的是:《宪法》使用的字眼是“维护”和“特殊地位”(不是“特殊权利”或“特权”)。为了理解使用这些字眼的原因,就必须研究半个世纪以前草拟《宪法》时的历史背景。显而易见,当时马來人在经济上和教育上比其他种族较为落后,因此有必要“保障”或“维护”,以免马来族被其他种族所淹?,所以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就产生了。那显然是为了达到“保卫”的目的:保护以使之得以生存。

《宪法》选用“特殊地位”这个字眼,而不使用“权利”和“特权”等字眼。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宪法》规定马来人享有特殊地位,目的不是为了赐予种族特权,或制造特权阶级,而是为了维护他们,使他们有朝一日能和其他族群“并驾齐驱”,在同一个平台上和平竞爭。

第153(2)条款规定,首相必须通过在公共服务业、教育设施和商业执照等方面,保留他认为合理比例的职位,以保障马来人的特殊地位。第153(3)和(6)条款指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首相可发出一般指示给有关当局,当局必须遵守这类指示。

另一项条款是关乎大专教育学额的分配,那就是第153(8A)条款。这项条款规定,如果某特定学科的学位不足,首相可以发出指示“…保留他认为合理的一定比例的学额给马來人,而当局必须遵守这类指示。”

为了保护非马來人的现有利益,以避免它可能遭受侵犯,第153条款下的一些条款规定,禁止剥夺非马來人已享有的服务设施(不论是在公共服务业,教育方面,或商业执照方面的服务设施)。

153条款的一些重要的合理款项

在第153条款的一些保护性条款中,特別重要的是公平合理的第(5)和(9)款。

第(5)款中有一段文字,那就是:“此条款(153条款)对第136条款的规定,不会有不利影响。”第136条款规定,必须提供公平待遇,即:“所有人不论属于任何种族,只要在联合邦政府同一等级中服务,根据他们受雇的条件,必须不分彼此,得到同等待遇。”

另一项条款,第153(9)条款,是一项简短的条款,那就是:“此条款并未授权国会限制商业或贸易,只保留给马来人”。这就是说,国会不会只为了要保留给马来人,而制订法律限制其他族群的商业贸易活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第8条款

为了完全了解第153条款,必须了解第8条款(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现將第8条款意义较为深远的第(1)和(2)款全文引述如下:

第8(1)条款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第8(2)条款说:“除非得到《宪法》明确授权,在公共当局中任职或受雇,在行使法律征用,拥有或转让财产,成立或进行贸易、商业、专业、职业或受雇方面,任何法律都不能以宗教、种族、出身,或出生地为理由,对公民有所歧视。”

仔细研究了这些《宪法》条款的话,不可能达致结论说:马来“特权”是马来族所拥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特权。宪法更?有规定如“马来主导权”范围內的种族特权,因此作这种结论不符合《宪法》精神。

《宪法》第153条款所规定的马来人特殊地位,只是在三个领域:公共服务、教育学额和商业执照方面,保留合理固打而已。

生活中的种族歧视现象

种族歧视现象几乎发生在各个生活层面,这些种族歧视现象,大部分都违反《宪法》。现举出几个例子:

一、委任和提拔国库资付单位的职员方面,长期存在着种族歧视现象,其结果是这些单位几乎属于清一色单一种族(尤其是高层)。这些单位包括政府部门、警察、军队和半官方政府机构,以及类似政府机关的机构;

二、直接或间接由政府控制的合约,不准非马来人投标和签署;

三、屋业买卖方面,为马来人强制价格打折扣和施加固打制;

四、在非马来公司,为马来人强制施加股权固打制;

五、全面禁止非马来人进入某些国库资助的教育学府;

六、分配奖学金和学额时一边倒,其分配比例显然不合理,反映了种族歧视现象。

结语

《宪法》只规定我国只有一类公民权,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平等,第153条款并?改变这个事实。此条款只是为了保护马來人在国民生活的某些方面,为马来人保留合理的固打制。

但是,这几十年来,《宪法》被执政党的强权政治所“架空”了;结果,单一种族几乎完全垄断了公共领域。在我国的民主法治社会,种族主义思潮泛滥,贪污舞弊现象丛生,真理被扭曲。国民团结、纪律、道德观和人民的竞争能力出现了严重的倒退现象。

在这关鍵时刻,本区域內的其他国家和世界各国,为了适应全球化的进程,正如火如荼地重组和制订应对的措施,我国却捲入了一个不可自拔的漩涡。这种停滞不前的现象,是几十年來的倒行虐施的政策所造成的。

除非我国能紧急煞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必须除去不适时宜的种族主义政策),不然,我国的前途将不堪设想。

出处: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3741.html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主人或奴才

韩非子“买椟还珠”故事里
说一个楚国人
把一颗珍珠装在精美匣子里
拿到郑国出售
结果郑国人付钱后只要了精美匣子没要珍珠
如果郑国人是因为“老土”不识货
那么我们这些聪明的政客
则是处心积虑地将珍珠从匣子內抽去
只给老百姓一个精美的空匣子
他们“抽”去的正是公民意识精髓之所在

什么是公民意识?
简单地说
就是广大民众
清醒地意识到
自己是国家的主人
不管是
首相
部长
总监等各级官员
都是纳税人缴税来给民众办事
如果他们不尽职守
平庸无能
更不要说贪污
民众就有权摆免或撤换他们

监督政府
督促政府
本就是人民的权利
更是人民的责任

但是
经过几十年的单向输入
经已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公民意识
臣民意识
混淆不清

缺乏公民意识
说得白一点
就是自己看不起自己
不敢把自己当主人
甚至不敢把自己看成是与官员平等的人

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
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观念
前者是以主人姿態督促
後者是以奴才心思膜拜
当今最迫切的
就是消除我们脑子里
灌输了几十年的臣民意识
提升我们的公民意识
能做到这一点
真民主拭目可待

2009年8月4日星期二

自由靠自己争取

在任何社会中,自由都要靠人民自己去争取和保护。

……只要人们有机会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党之间进行选择,能够在宪政框架内决定政府,各项与之相关的自由就会随之而生,这些自由能抵消或削弱寡头统治的力量。

当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时,国家就能逐步由一个臣民的国家走向公民的国家,逐步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控制。

没有结社自由,就无法将那些志同道合的人组织起来,当然更谈不了以之取代那些当权者;没有言论自由,关于公共问题的真正讨论就无法开展,这些自由权利的存在又以禁止对公民实施肉体和精神奴役为前提。

另外,不得随意逮捕,不得秘密审判,不得施予残酷的刑罚,不得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等等这些权利也都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由。同等重要的权利还有知情权,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

在一个崇尚自由的社会中,这些权利就像呼吸的空气一样须臾不可离。

为什么需要这些权利?

只要翻翻那些新老警察国家的历史,只要看看人类知识进步的历史就会明白。如果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不以不证自明的真理的名义与那些掌权者据理力争,就不会有今天美国的《权利法案》以及其他民主制政体中相似的法案。

如果我们的先辈不向旧有的习俗挑战,不努力改善种种不便,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科学成就,我们的生活条件就无法得到不断的改善。

请记住被雅典人处死的苏格拉底,记住被彼拉多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记住被毁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还有罗吉尔•培根(Roger Bacon)、哥白尼。伽利略和达尔文,他们的科学学说当时被宗教正统判为异端;请记住被犹太教廷逐出教门的斯宾诺莎,记住那些被诬身中魔法而被烧死的“ 女巫”们,还有戈培尔(Joseph Goebbels)以及1945年前的日本军国主义者残酷迫害不同政见者的恶劣行径,所有这些对于我们都是一种有益的警醒,思想是封杀不住的,他不会随着个体的消灭而被消灭。

虽然政治自由依赖于个人自由,但要将这些个人自由成功的嵌入国家结构之中并非易事。如果我们对自由秩序的热情过高,走得太远,这种热情往往会变成独裁主义的通行证。没有约束的自由无异于放纵,放纵的结果使自由蜕变为独裁。所有的权利都是与责任相联的,没有哪项权利是绝对的。以言论自由为例,其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为限,因此才有必要制定法律,放置诬蔑、诽谤及至煽动暴乱。
…………

经典的宪法术语对公民权利作出的承诺不会自己变成现实。很多宪法条文都用最动听的词句来规定那些最令人向往的自由权利,在实践中却大打折扣。

捍卫公民权利的秘密不能只是依靠象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制度设施,尽管它们都有一定的独立性。

同权利一样,制度的有效性也会发生改变,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都可能被遮蔽在恐吓的阴影下,成为无足轻重的虚构物。

同样,只要公众强烈地要求,制度也可以变得强大无比,对公民权利的诉求同样如此。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强烈地要求运用和保护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就会得到保护并得以运用,于是制度就能够发挥功能。

如果没有这样一种要求和决心,无论是法院、国会还是议会都爱莫能助。因此,最终能使公民权利变为现实的是人民的政治意愿,正是这种意愿创造了宪法并让它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

在任何社会中,自由都要靠人民自己去争取和保护。


备注:以上解释摘自《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10)51


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马华,请您多保重!

马青总秘书蔡金星声称支持废除内安法令,但是却反对举行示威集会,以免影响国家形象……

又是一则有关维护“形象”的长篇大论。

支持废除内安法令,但反对举行示威集会。做为国阵第二大成员党的马华,究竟会以什么方式废除这项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的法令?

记得当年马华卸任总会长黄家定执意要检讨内安法令,但是却遭前首相阿都拉当面否决。

请注意,这只是检讨,如果连检讨也遭当面否决,更遑论把它废除了。这是很可悲的。同时一再证明,马华虽是“当权者”,却没有能力影响当权者的作为。

而今,当今首相纳吉先生提倡“一个马来西亚”概念,可以这么说,这是马华的一个大好转机。

因为要实现这个概念,首先要真正做到政权分享。只有真正平等的政权分享,才有公平施政的可能。

追溯历史,独立初期,在联盟协和体制的相互否决原则下,每一个群体的领袖都能够充分的分享政权。在这一原则下,多数群体领袖的政策和决定必须得到少数群体领袖的同意。

可惜的是,这一原则在接下来的历史演进里,不断地被削弱;马华的积弱,让巫统霸权更进一步的稳固起来。

在狭缝中挣扎求存了一甲子,时至今日,马华是否会振作起来,在国阵内力争平起平坐,再度拥有相互否决的权利?抑或一如既往般,凡事都要伺机而动,哈腰打躬等候龙颜大悦,才敢在耳边轻声细语?

如是后者,人民将不再期望马华会在“公正、民主、法治”的课题上有所作为。虽然任何事物发展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成,平等人权也不例外。但可喜得是,自308后,人民已看到了希望,真正的民主将逐步完善。

马华,请您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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