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星期一

我的自白(六)路见要鸣这家伙


路见要鸣说我是贪官,还说我吃得口痴痴,多刺眼扎耳的字眼,不就是拿了点PROJECT嘛,那是我为ATAS办事应得的报酬,有啥大惊小怪的?

现在的人就爱犯眼红,看你袋里有两分钱就不顺眼,典型的酸葡萄心理。其实这家伙只看到我风光的一面,不知道我的日子过得有多难。

当官不容易,当往上爬的官就更不容易。要保住官位或往上爬,没有老大提携你说可以吗?上面凭啥重用你?说能力,哈哈哈,开开玩笑好了。

谁不愿用自己信得过的人,要不然老大怎么信任你?我的牺牲可大着呢,为此我要经常在老大面前点头哈腰、卑躬屈膝、低声下气、拚命奉承。

在党内,我除了要装腔作势、装模作样,有些事还要装聋作哑,戴着面具过日子;既使这样,还得时刻防备那鸟人路见要鸣揭穿我的空头,搅得寝食不安。你说,我日子容易过吗?

17 条评论:

  1. 要鸣就去鸣个够吧!
    官仔两个口,
    一口吃大的,一口吃小的,
    有啥大惊小怪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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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不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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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没有路见要鸣在部落格里啊鸡啊左, 我的政途肯定会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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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墨花兄是指。。什麽。。骂。。什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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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哦。。。有点明了。
    朱先生这写法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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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没什么啦,老朽只是童心未泯,不知老之将至,久不久就会胡言乱语,口水乱喷。在这里向楼上的各位兄弟姐妹规规矩矩赔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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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哈哈哈哈
    要不是要鸣兄提点还真的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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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不好意思哦,可能是受到政坛乱象的影响,天气乍冷还热,脑袋不是很清醒,因此写出来的东西有点blur bl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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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贪腐逍遥法外,民意绝不能退场,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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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不简单,博主以抽离自体书写方式,来个自虐的冷眼旁观。

    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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